中共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
编辑: 时间:2014-12-29(2009年7月)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我校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我校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提高党支部自行解决问题和处理矛盾的能力,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设目标、考核方法及等级
(一)党支部建设管理目标按照《重庆理工大学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及考核评分表(教工、学生)》(见附件)为依据。
(二)各党支部考核评估工作在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各党总支成立由党总支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的考评小组,按照所列项目具体目标,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三)考核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考核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84-75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
三、考评程序
(一)自评。由党支部各支部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自测自评,并写出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总结,连同考核评分表一并上报党总支。
(二)党总支考评。各党总支考核小组分别对各支部工作进行考评,同时组织进行对考核党支部的党员满意度测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
(三)综合考评。各党总支根据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考核小组考评结果和平时掌握情况,对各支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最后将考核结果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检查验收。校党委组织部对全校各党总支所属党支部考核评估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和交流党支部建设中好的典型经验,发现和解决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向校党委报告检查验收情况。
四、考核记分办法
党支部自评分占总分的10%,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分占总分的30%,党总支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60%,三项相加后计算最后得分。特色工作作为附加分,单独计入总分,作为综合考核及评优的重要参考。
五、考评时间和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 党支部的工作考核评估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12月份进行。
(二)考核结果由校党委组织部认定后,在学校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考评结果作为学校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依据。
六、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解释,自下发之日开始试行。
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及考核评分表(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