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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素质学分认定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5-03-09

各班级: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素质教育实施方案》,现就2014年度的素质学分认定作如下安排:

一、认证范围

凡在20142—2015年2月所研修的属于学分计划规定范围内的学分,其中2013级计算时间为2013年9月—2015年2月。《素质学分计划》详见数字化校园中的素质学分系统

二、时间安排

(一)材料提交(3月9日—13日)

1.由个人对照数字化校园内的《素质学分计划》进行整理,并根据研修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经济与贸易学院素质学分单申报表》。

2.班级评定小组(由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组成)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核对。

3.核对无误后在31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经济与贸易学院素质学分单汇总表》、《经济与贸易学院素质学分单申报表》、认证材料。

(二)学分审核(3月14日—16日)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并就认定的结果反馈至各班导师和班级。

(三)系统录入和审批(3月17日—20日)

1.学生个人在31816:00依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查认定的学分,进行网上逐条申报。

2.班导师依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查认定的学分,在数字化校园-素质学分系统进行审核。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批。

三、工作要求

素质学分认定关系到学生学分、学业的完成,务请各班级、各位同学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规定、时间进度的要求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应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素质学分的所有认定。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256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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