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学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4-12-30全院本科生:
为激励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我院本科生的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和考研录取率,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上一学年中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单科优胜奖:
1.上一学年政治、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经济学、管理学等课程单科成绩在85分以上,且名列全年级前3名。
(1)政治包含如下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高等数学包含如下课程:高等数学【(1)经管】、高等数学【(2)经管】、线性代数【非理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非理工】。
(3)英语包含如下课程:大学英语【I】、大学英语【II】、大学英语【III】、大学英语【IV】。
(4)经济学包含如下课程:西方经济学【III(1)】、西方经济学【III(2)】、微观经济学【管理类专业】、宏观经济学【管理类专业】。
(5)管理学包含如下课程:管理学。
2.上一学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50分及以上,且名列全院前10名;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530分及以上,且名列全院前10名。
(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学习进步奖:
1. 上一学年第二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班级排名比第一学期提高了15名及以上,且提升名次列年级前10名。
2. 上一学年补考或重修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达3门及以上。
二.评审程序
(一)成绩统计。
1.各班对上一学年符合单科优胜奖条件的本班前3名同学进行统计。
2.各班对本班同学上一学年两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统计并排序,筛选出符合学习进步奖条件的同学。
3.各班对上一学年补考或重修科目成绩合格达3门以上的同学进行统计。
4.上一学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由教务处提供。
(二)学院评审。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者名单。
(三)网上公示。将拟获奖者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为最终获奖者。
(四)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对拟获奖者名单进行审核。
三.注意事项
班级统一报送,由学习委员填写《经济与贸易学院本科生学业奖班级推荐表》,于2015年1月4日下午17:00之前发送到邮箱840700710@qq.com,并打印纸质版由学习委员和班长签字后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至善楼509),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23-62563062
联系地址: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办公室(至善楼509)
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