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日常管理 >> 奖助贷保 >> 正文

关于“飞翔”奖(助)学金评选 工作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4-10-21

为了奖励或资助经济与贸易学院贫困而优秀、勇于拼搏的大学生,由经济与贸易学院校友募集资金设立了“飞翔”奖(助)学金。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凡受过党团组织或学校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不纳入奖助范围;

(二)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学习总成绩在班级学生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无补考;

(三)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且诚实守信,无欺瞒哄骗行为及记录;

(四)家庭经济困难,主要是以下情况之一:来自国家级贫困县、且父母均为农村户口或父母一方无劳动能力的;孤儿或来自低保家庭;城市中父母下岗,没有收入来源或收入来源较低(月生活费在当地贫困线以下)。

二、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标准

范围:我院贫困且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名额:全院2-3名;

资助标准:每名学生资助2000元人民币。

三、时间安排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在10月22-28(由于申请人数较少,延长申请时间至29日中午12:00)将申请表和申请学生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840700710@qq.com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62563062

办公地点:至善楼509

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


附件: 1.“飞翔”奖(助)学金申请表


2.“飞翔”奖(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统计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