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学院“十佳歌手”大赛
编辑: 时间:2015-10-09一、 大赛背景
为进一步丰富大学生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为我院广大音乐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机会和舞台,激发我院学生热爱艺术、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的热情与动力,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自1996年起,我院开始举办“十佳歌手”大赛,至今已成功举办二十届。
二、 大赛组织
1.主办方:经济与贸易学院
2.承办方: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会
三、 大赛时间
每年3月下旬。
四、 参赛对象
我院全体学生。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冠军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元。
2.亚军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80元。
3.季军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60元。
4.最佳人气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
六、 参赛要求
1.思想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支持原创作品。
2.演唱方法不限,演唱组合人数控制在5人之内。
七、大赛流程及规则
(一)报名阶段
学院在院网上发布通知。
(二)初赛
1.各参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演唱自选曲目,清唱或自带伴奏,每人限时两分钟。
2.由现场评委打分,得分前15的同学进入决赛。
(三)决赛
1.选手开场表演。
2.主持人介绍评委、嘉宾及比赛赛制。
3.第一轮:15名选手按照抽签顺序演唱自选曲目,由评委打分,根据平均分高低决出10强。
4.互动游戏环节,主持人提问,现场观众举手抢答。
5.第二轮:五强选手按序号顺序演唱自备的一首歌曲,评委打分决出冠、亚、季军。
6.大众评审(我院团总支、学生会同学)通过投票选出最佳人气奖。
7.主持人宣布最后的冠亚季军及最佳人气奖获得者,评委、嘉宾与选手合影,比赛结束。
(四)评委构成
评委由校团委老师、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校合唱团团长等担任,一般为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