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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5-05-13

学院各团支部:

为做好学院2015年上半年的党员发展,根据《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实施细则》(经贸学发〔201415号)的相关规定,请各团支部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一、推荐范围

2012级、2013级本科生,2013级研究生。

二、推荐条件

(一)思想上进,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对党组织有明确认识和强烈要求,有理想、有抱负,品质优秀,行为正派。

(二)自觉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考察期内(2013-2014学年、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内)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公众场合注意言行,举止文明得体,能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有集体意识和团体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校、院、班等组织的各类活动。

(四)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且经过党校培训合格。

(五)全面发展、成绩优秀,考察期内所有课程无挂科记录。本科生在2013-201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50%以内(含50%),研究生在2013-201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居年级60%以内(含60%);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旷课、早退等不良现象。

三、名额分配

各团支部限推3人,须对推荐人进行排序。

四、推荐程序

(一)513—15日,团支部确定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在支部内部公示

(二)518日,团支部进行民主推荐,并进行排序。推荐的结果须在团支部公示

(三)520,推荐候选人填写《经济与贸易学院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见附件)。团支部在中午1200将推荐结果上报学院团总支(地点:至善楼509,含电子版、字纸版)。

五、工作要求

(一)团支部应组成推荐考核小组,组长由团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应包括所在班级的党员、团支部委员、正副班长。

(二)团支部推荐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代表时,在班导师的带领下,照各项要求和条件,客观、公正地推荐。

(三)请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2563062

附件:经济与贸易学院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共青团重庆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总支

201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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