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编辑:王南甫 时间:2016-04-06各团支部:
根据我校党校的通知要求,按照《经济与贸易学院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实施细则》相关精神,现就我院第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培资格
凡在2016年4月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具备以下条件的非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均可申请参加。
(一)政治方向明确,思想积极进步,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考察期内无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二)认真学习党团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团的章程,不无故缺席团会。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2014—201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50%以内(含50%),考察期内(2014—2015学年和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无挂科记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旷课、早退等不良现象。
(四)在各类科技、文体、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者,在符合各项条件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五)尚未参加学院分党校培训。
二、时间安排
(一)4月6日—7日,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选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候选人进行学习、生活、工作等情况汇报,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选对象。
(二)4月8日,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选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选名单。由申请人填写《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党校培训申请表》,团支部填写《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党校培训申请信息汇总表》。按规定上报推选对象的相关材料(《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党校培训申请表》、《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党校培训申请信息汇总表》、荣誉证书复印件、《2014—2015学年班级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
(三)4月11日,学院团总支对推选对象进行初步审查,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党总支。
三、名额分配
2013级、2014级本科生团支部限推3人,2015级本科生团支部由两江校区统一安排。
2014级、2015级研究生团支部限推3人。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集中讲座、分组讨论、社会实践和课外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五、结业考试和成绩评定
全校统一举行结业考试,由校党委党校具体负责组织。综合成绩评定由三部分构成:结业考试(闭卷),占70%;表现情况及考勤记录,占30%,学员无故缺课1次及以上或请假2次及以上不得参加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各分党校根据学员的综合表现可按不超过结业学员总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由校党委党校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为确保培训对象的选拔和培训工作的开展,各团支部要做好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的申报和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程序规范推选,并在4月8日下午16:00点前以团支部为单位上交相关材料(纸质档、电子档。邮箱:377987767@qq.com),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弃权;申请人应逐条规范填写材料,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2563062。
附件:1.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党校培训申请表
2.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党校培新申请汇总表
经济与贸易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